数控切割机对象的选取
对象的选取
在绘制跟编辑图形的进程中,首先就是要选取对象。当对象处于被选中状况,在此对象中心会有一个“ × ”形标记,在四处有 8 个把持点,轮廓色彩为【被抉择对象的色彩】(【被抉择对象的色彩】参照3.3.1)。
单击菜单中【绘制】中的【抉择】,或单击编辑工具栏的 ,切换到“选取”状况。在此状况下可能选取对象。以下是五种选取对象的方法:
单击菜单中【编辑】中的【全部抉择】(快捷键Ctrl A), 选取所有的对象。
鼠标单击选取单个对象
用鼠标单击要选取的对象,则此对象被选取。如下图所示:
框选对象
按下鼠标并拖动,只有选框接触到的对象都会被选取。
增加选取对象 / 减去选取对象
加选:首先选中个对象,而后按下 Shift 键不放,再单击(或框选)要加选的其它对象即
可选取多个图形对象。